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不服该院不起诉决定刑事申诉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
申诉人刘某系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的被不起诉人,认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建议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处理过重,要求纠正。常熟市检察院依法受理申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及和申诉人多次面谈,明确了申诉人申诉的症结所在。为了更好地释法说理,提高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效,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从该院听证员库中确定了三名听证员,同时还邀请了公安机关的案件承办人,共同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通过原案承办检察官、申诉案件承办人的充分释法说理,申诉人对原处理决定表示充分理解,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办案表示认可。听证员独立评议后也一致认可常熟市检察院作出的原不起诉决定。经过此次听证,申诉人当场写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表示不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