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下午,我院依法对叶某某刑事申诉一案举行公开答复,邀请常熟市人大代表周虹、常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时雪峰、常熟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主任杨国民等作为无利害关系第三方,对检察机关的公开答复进行评议。
申诉人叶某某于2019年11月向我院提出刑事申诉。为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及更好地释法说理,在充分听取申诉人意见基础上,决定对该案开展公开审查,具体形式为公开答复。答复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从犯罪的故意、相关的证据因素、有关司法解释等方面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作出了全面回应及详细解答,详细阐明了对申诉人叶某某的相关申诉理由不予支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受邀人员一致评议认为申诉人申诉理由不成立,同意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并高度赞赏检察机关以公开答复的形式充分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做法。申诉人对我院公开审查的方式和做法表示满意,愿意重新理性看待原审判决。
该案系我院今年恢复接访以来运用公开审查方式办理的首例刑事申诉案件,通过邀请第三方参与的方式,保障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案结事了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