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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络交友安全
2021-12-20 16:45: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网络交友安全

  基本案情

  秦某某利用网络加被害人李某某(13岁)为QQ好友后,以发红包的方式引诱李某某发裸照和不雅视频,并以向李某某的老师、同学、家长发送先期获取的裸照相威胁的手段,让李某某按其要求继续拍摄视频。最终秦某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

  法律链接

  传统意义上的猥亵行为往往表现为对身体隐私部位的直接接触,但从该罪的本质来看,只要妨害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冒犯了普通公民的性羞耻心或引起其厌恶的淫秽行为即属猥亵。现代信息技术的发达大大改变、拓宽了传统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流方式,本案中秦某虽然没有直接接触李某某,但他通过网络威胁强迫李某某拍摄不雅视频,侵犯了李某某的性自主权,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