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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线办案,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被提起公益诉讼!
2020-03-25 15:31: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3月3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猎杀黄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苏州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

  案情

  2018年10月下旬,派出所民警在登记外来人口信息时,发现袁某某出租屋外晾晒了大量疑似黄鼠狼皮。后经鉴定为黄鼬(黄鼠狼学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8年10月,袁某某在常熟市碧溪街道租住地附近的农田内,通过事先观察动物脚印,在其经过的路径上以布设捕兽夹的方式猎捕黄鼠狼55只。袁某某称,每天基本都能抓到几只,55只花了十天左右的时间,他将猎捕到的黄鼠狼带回家把皮剥下来晒干后出售,剥下来的肉则被袁某某自己吃掉了。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移送常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袁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不健康的生态系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考虑到疫情,检察官依托建立的检察机关和学术机构、学术专家的协作机制,多次以“不见面”的形式与南京大学动物学专家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业意见,明确了《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评估方法》在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专家认为,袁某某非法猎捕黄鼬的行为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功能和平衡,建议按照《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最低倍数,即猎获物价值三倍进行认定。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野生的动物价值评估说明,袁某某应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补偿费用人民币13.2万元。

  专家表示,健康的生态系统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黄鼬是自然界的捕鼠高手,猎捕会增加鼠害的可能性,使农作物等遭受损失;且黄鼬可能携带病毒、寄生虫,而猎捕、运输、加工、食用等行为极易扩散、传播,容易导致发生传染病等疫情。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和蔓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于野生动物这一病毒传染源的关注。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常熟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并结合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自觉加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行动,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平衡。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