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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菊:法理真情助“危苗”
2018-09-03 16:26:00  来源:检察日报
 

  “只要把热情与智慧倾注于这些涉罪的未成年人,他们就会像花蕾、树苗一样茁壮成长。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仅能挽救一个个孩子,还会拯救许多家庭。”这是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高艳菊的人生感悟。

  参加工作20年来,高艳菊始终用爱守护着一时失足的孩子们,唤醒他们迷途知返。

  2013年8月5日,高中生张某趁助教老师不备时,将其价值3000余元的苹果手机盗走。案发后,张某将手机退还给了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案子办结了,但高艳菊的脑海里却时常显现出张某那落寞的眼神。经过调查,她得知张某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其缺乏管教,生活也不富裕,张某才走上了犯罪道路。高艳菊说:“望着这个稚气未脱,且很快就要参加高考的孩子,心里就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

  考虑到张某可能因为这次过错而影响学业,为给她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高艳菊与其亲戚进行沟通,并通过多方协调,为张某办理了转学手续。另外,她还先后3次以亲戚身份到新学校看望张某,反复对她进行思想疏导,还为其送去生活用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张某终于对高艳菊敞开心扉,称呼高艳菊“高阿姨”,并表示要以好成绩来报答阿姨的关怀。2015年8月,张某被河南省一所知名高校录取。

  2016年3月,该案被河南省检察机关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2015年冬,17岁的李某在一家企业帮忙时,发现经理桌子上的抽屉没有上锁,出于侥幸心理偷拿了里面的2000多元钱。失主报案后,李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高艳菊经过多方走访,了解到李某在5岁时父母就离异了,母亲在外地务工,其一直跟随外祖母生活,从小情感缺失很大。鉴于李某是初犯,且盗窃数额较小,认罪态度较好,又系未成年人,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定案以后,高艳菊在对李某进行心理辅导的同时,又多次与李某的母亲沟通,指导她如何教育孩子。李某的母亲感动地说:“我虽然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但高检察官才是他的再生父母。”

  高艳菊说:“以温情感人、亲情暖人、真情劝人、倾情育人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工作模式,我们要以严厉目光对事,以悲悯之心对人。”多年来,她把以法理帮教“危苗”作为自己的一项神圣事业,帮助“失足”青少年学法理、记教训、挖根源、谈危害、树信心,竭力把他们从自卑、迷茫、失落的阴影中解脱出来,先后使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了人生正轨。同时,她组织干警先后捐款3万余元,对20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帮扶,对20名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化解了他们孤独、冷漠等心理障碍。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