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典型案例】李某某、张某甲诈骗案
2021-08-13 10:02: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疑难或复杂案件中,对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有针对性地查证、说理,减少被告人对抗司法心理,与律师共同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左右,被告人李某某、张某甲通过他人在交友平台搭识被害人张某乙,二被告人经预谋后,于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冒充他人虚构与被害人合伙销售玛咖(保健品)的事实,诱骗被害人张某乙进行投资。期间,二被告人通过发送伪造的销量排名图片、销售报表图片等方式获取被害人张某乙的持续信任,以追加投资、签约主播、打点关系等事由,累计骗得被害人张某乙人民币1745万余元,后将上述款项用于打赏网络主播、酒吧消费、网络赌博及归还个人债务等用途。案发前,被告人李某某、张某甲向被害人张某乙归还人民币21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典型意义】

  本案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涉案银行卡多达10余张,诈骗时间横跨三年,资金梳理工作量非常大。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更应有力承担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对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有针对性地查证、说理,敦促被告人真诚悔罪,减少被告人对抗司法心理。同时,检察机关也要注意到不能唱“独角戏”,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必要时与辩护人进行沟通。针对被告人的辩解,充分说明认罪认罚政策规定,阐明案件证据情况,通过对在案客观证据等其他证据的审查,来破解被告人的抗辩,敦促被告人认罪认罚,减少庭审对抗。本案的办理同时得到了《检察日报》《方圆》等知名报刊杂志、最高检微信公众号等将涉案人员化名后刊发,在全国范围内提醒广大民众警惕网络资金交易安全,防范网络诈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一方面是检察机关转变理念、提高能力的过程,另一方面更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检察机关应充分利用好该制度,诚如张军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法同堂培训‘控辩审’三人谈”主题授课上所倡导,“让我们的社会,让我们的人民群众,让相关的案件当事人从这项诉讼制度当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