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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1-14 09:47: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8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明文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全市平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服务美丽常熟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五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全力以赴保稳定促发展。深入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出台服务“六稳”“六保”、护航“三增三进”、助力建设优质营商环境等意见7份,切实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相关工作先后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3次。突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打造“问需、问急、问效、问策”工作法,妥善办理重大涉企案件。注重预防涉企犯罪,联合经开区打造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20件428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4件15人,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299 人次,办理的“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检察“护智行动”,建立健全“刑事+民事”双轮驱动保护机制,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126件,1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主动履职助力疫情防控,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 20件21人。自觉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开展毗邻地区检察合作联动,2篇调研报告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化未成年人保护,持续推进“蔚蓝计划”校园普法,在苏州率先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1328件,依法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5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 37篇,助力“虞城善治”。

  五年来,我们全面强化检察监督,矢志不渝守护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19件117人,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软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协同有关部门强化“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积极参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282件7349人,批准或决定逮捕4267件5655人,受理审查起诉11836件15022人,提起公诉10126件13010人,妥善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案件35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对不适宜羁押的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综合运用侦查指引、类案通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促进相关问题得到根治。加强对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聚焦刑罚交付执行、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等,开展专项检察活动34场次。深化民事、行政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追求双赢多赢共赢。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先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5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9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392.8万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大力支持。继续发挥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依法提前介入调查45次,起诉职务犯罪64人。五年来,共有 13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5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总数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五年来,我们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激发检察活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认真配合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职能和人员的划转、转隶。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配套机制12项,健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遴选员额检察官54人,建立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和业绩考核办法,坚决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11个,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释法说理、督促赔偿贯穿办案始终,坚决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通过引入检察听证,在全国率先建立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专业人才的分类型“听证员库”,共同促进矛盾化解,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深化智慧检务建设,自主研发“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精准高效开展司法救助,获评全省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后再次入选全省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五年来,我们持续狠抓队伍建设,用心用力夯实发展根基。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抓好上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65次。打造新时代党建“合心”工作法,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鲜明导向。着力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持续开展“青蓝工程”“常检小课堂”等教育培训项目,实行“贡献度积分”激励约束机制,先后有360人次在上级竞赛中获奖,有145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开展全员检务督察,着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55场次,自觉接受派驻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4955份、案件信息23703条,提升工作透明度。持续保持争先创优劲头,凝心聚力,久久为功,先后斩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连续五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获评全市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相关工作先后被央视报道21次、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11次,服务民营经济、未成年人检察等9项特色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

  各位代表,鉴于前四年的工作已向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作了报告并获得批准,下面我就2021年的检察工作向大会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党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建设更高品质“江南福地”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实抓细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保护企业健康发展。把护航企业发展确定为检察机关年度“十件事”之首,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系统保护。紧紧依靠市委政法委领导,牵头起草《关于涉企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细化和统一案件办理标准。开展“检企亲清”大走访活动,深入30家企业听取意见、提供法律服务。着力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1件73人,1件案件获评苏州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服务保障典型案例。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对涉经营类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决定不批捕4人,决定相对不起诉6人,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生产销售假冒沃隆牌“每日坚果”案,依法从严从速批捕全市首例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犯罪嫌疑人,相关做法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保护,依法支持波司登等重点企业提起民事诉讼,1件案件入选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对侵犯“国潮”产品知识产权犯罪开展专项分析,提出预防建议,相关做法得到苏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全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与应急管理等五部门结成党建联盟,共同打造“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警示”机制,向涉案企业提出风险预警,助力堵塞安全漏洞。深化落实风险防控“四项机制”,总结分析刑事犯罪案发特点和动态趋势,先后就危化品管理漏洞、侵害务工人员权益等社会治理隐患,开展专项研判8次,相关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在专门场所一次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办理相关案件23件23人,入选苏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示范项目。

  二、践行为民初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 724件1114人,批准或决定逮捕536件765人;受理审查起诉2146件2809人,提起公诉1650件2203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62件69人,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命案办理和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妨害安全驾驶、袭警等犯罪。守护清朗网络空间,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等犯罪466人。坚决维护校园安全,与市教育局等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从严惩处机制、精准高效的案件办理机制和一体攻坚的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对季某某等2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6人;研发“观护码”小程序,对34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扶;夯实家庭保护责任,探索运用“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管教义务,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诈骗老年人财物等犯罪40件48人。切实保障残障人士权益,联合残联、住建等部门开展公益调查,推动修复7处无障碍环境设施,助力残障人士放心出行。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惩恶意欠薪犯罪,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1件案件获评省高法、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积极回应群众重点关切。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信访等部门强化联动,与属地板块强化协作,采取检察长包案方式,攻坚化解重复信访案件12件。强化对生活困难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坚持“一次性救助+不定期回访+长期性关怀”,发放救助金54.5万元。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起诉18人。主动融入全市“八五”普法格局,把普法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深入基层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活动34场次,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件法治宣传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最佳创意奖。

  三、强化监督主业,坚决守护公正和公共利益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共利益。

  刑事检察监督精准推进。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413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设立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室,依法监督立案21人,监督撤案30件,追诉漏犯21人,追诉漏罪3件。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适用一般监视居住的实施意见》,强化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推动降低逮捕率和诉前羁押率,彰显司法文明。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认真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及时交付执行。

  民事、行政检察提质增效。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法院启动再审程序6件。坚持依职权监督与依申请监督并重,注重通过深挖案源、精准调查,提升民事检察质效,1件案件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案例,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集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注重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不起诉案件中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督促追究行政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拓展。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限塑令”执行、限高设施影响应急救援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452万元,督促相关单位责令4家商户整改、规范不当限高设施57处。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积极促成某污染环境案当事人与属地镇政府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市河长办共同推动对5条劣Ⅴ类水体河道开展整治。高效妥善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线索、最高检督办的某公司在线监测违规问题案,协同环保部门督促涉案单位及时整改,办案效果获得多方认可。

  四、深化能动检察,落实落细新时代检察理念

  深入把握法治规律,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更好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启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启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总结梳理195件涉企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常见刑事法律风险点,开展专项分析,为深入推进改革提供实践样本,相关做法得到苏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检察机关携手市工商联等九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并正式启动运行,形成推进改革最大合力。

  探索诉源治理集成模式。积极推进检察官“进社区、进网格、进企业”,就地推动检调对接、促成刑事和解,着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纠纷281件,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用好用足检察听证制度,先后对54件疑难复杂案件举办检察听证会,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获评苏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创新案例优秀奖。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平安指数”法治考核体系,针对各类隐患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件,督促责任单位有效整改。

  搭建全院全员考核体系。开展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出台、修订《贡献度积分项目实施规则》等绩效考核制度3项,切实营造“前有引力、后有压力、人有动力”的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选任中层正副职11人,遴选员额检察官5人。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实行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报告、半年一评估、年度总考核,办案质效位居苏州检察机关前列。先后获评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7件案件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五、开展教育整顿,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

  持续筑牢政治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自觉落实“两个确立”的伟大意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扎实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深化警示教育,党组班子扎实开展“政治忠诚”专题剖析,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

  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制定整治顽瘴痼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专项整治。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开展座谈3次,听取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直面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治内容9项,制定整治措施43条,逐项推进落实。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主动自查的及时兑现政策。突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制度25项,着力以制度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相关做法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举办“学习恩来精神,践行忠诚为民”主题活动,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王勇同志先进事迹,组织年轻干警与先进典型“一对一”跟班学习,传承红色基因,锻造优良作风。打造“虞城美好检察行”特色品牌,推出八个为民服务办实事项目,不断厚植检察干警为民情怀,相关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1篇调研报告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7篇论文获评省级以上法学论坛优秀成果,75人次获得上级表彰。

  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我们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16场次。认真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积极落实评议反馈意见,督促全体检察官更好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联合开展专项督察检查6次。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30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841条;首批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事业发展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纪委监委和政法兄弟单位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刻认识到,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必须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参与治理的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是检察工作的主题主线,必须更好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改革创新始终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必须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提升质效;过硬队伍始终是检察事业的发展根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不够充分,还需要提升服务的精准性、系统性、实效性;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还存在短板,智慧检务建设仍需持续加强;三是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优秀检察官和优秀办案团队还不够多。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加快建设更高品质“江南福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扛起新使命,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大局。紧扣全市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提升靶向服务质效。积极投身平安常熟建设,参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纵深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顺应新期盼,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为民。深化“虞城美好检察行”特色品牌建设,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在监督办案中同步推进风险评估、矛盾化解,推动监督效果从一案一事拓展到同类问题治理。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机制,更好助力“虞城善治”。

  三是贯彻新理念,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细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化司法制约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专项整治协同。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着力改革创新,打造检察工作新样板。

  四是把握新要求,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更加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加快领军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斗谱新篇,实干赢未来。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要求,竭力为加速推进“六美集大美”,奋力谱写更高品质“江南福地”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努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