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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化解企业风险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0-08-15 10:51: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防范化解企业风险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0年6月1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 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就市检察院“防范化解企业风险,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检察院聚焦护航全市“三增三进”奋斗目标,立足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开展涉企犯罪预防化解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风险,更加注重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全力履职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一)出台两个《意见》,推进系统化服务保障

    一是出台服务保障意见,打好服务组合拳。出台《关于深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全市“三增三进”的十条意见》,聚焦“三区一园”龙头骨干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氢燃料电池等重点产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建立检察长指导督办、“专案专办”、重大涉企案件风险评估等机制,以组合拳的形式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相关做法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会签协作沟通意见,密切与工商联协作。加强与工商联、总商会沟通协作,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的意见》,发挥工商联桥梁作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合作开展调研、开展联合宣传培训等方式,密切与企业联系,启动实施“企业刑事风险最低计划”项目,联合部分企业共同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审查和防控工作,汇聚保护企业发展合力。

    (二)打造“四问”工作法,推进精准化服务保障

    一是突出“问需”,回应企业发展诉求。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刑事+民事”双轮驱动保护,积极回应骨干型、创新型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迫切诉求,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51件83人、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48件83人;积极运用民事支持起诉方式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办理的支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提起民事诉讼系列案件入选最高检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支持起诉典型案例,相关做法得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回应企业投融资安全需求。聚焦保护企业投融资安全,积极参与全市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先后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2件48人,同时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标准,对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活动,一律不作为犯罪批捕起诉。突出惩治通过非法手段形成不正当竞争优势的犯罪。针对少数企业通过污染环境、非法用工等不正当手段,人为压低生产经营成本取得市场优势的行为,严厉打击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的犯罪,先后办理污染环境案件45件98人,雇佣童工、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劳动案件6件9人,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突出“问急”,保障涉企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坚持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对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涉嫌犯罪的,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予批捕,并对已在押的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办理涉我市货架协会会长单位某知名货架企业被职务侵占一案中,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赔犯罪所得并取得谅解后,对涉案的企业核心技术人员和外贸联络人员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建立同步挽损机制维护企业财产权益。协同公安机关建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同步追赃挽损机制,及时引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争取将涉案企业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在办理涉波司登公司被侵犯注册商标一案中,通过发挥侦捕联动和捕诉一体优势,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合理运用不起诉权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危害后果、是否认罪认罚等情况,对其中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依法对涉案人员作不起诉处理,保障涉案民企正常经营。在办理世界500强企业某橡胶公司工作人员伙同销售代理商职务侵占系列案件中,为保护外资企业销售网络和25家销售代理公司,依法审慎对20名情节较轻的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典型案例。积极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在参与一线防控的同时,累计向走访的53家企业发送《战“疫”期间企业返岗人员刑事防护手册》,开展特殊时期企业刑事风险的预防工作。对2名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便捷人力资源公司外出招工,经跟踪了解,该公司已从外省招录700余名工人回常。

    三是突出“问效”,健全风险研判和建议保护机制。健全涉企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结合办理的强迫未成年人劳动案件和外籍人员非法偷越国境务工案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题情况反映,开展企业用工风险专项预防,推动全市开展企业用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相关案件获评苏州检察机关十大保障民生典型案件,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运用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坚持检察建议“当面沟通、当面发送、当面释法、当面研究落实”,帮助企业防控内部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办理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盗窃案后,针对该公司产品流转过程中无交接手续、门卫监管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零部件保管流转制度。

四是突出“问策”,借助“外脑”共同把脉服务举措。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坚持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办案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界限,先后邀请经济界的代表、委员来院座谈、参与案件公开听证13件次,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意见建议,强化涉企案件办理中的释法说理工作,增强涉企案件办理透明度。加强与重点企业联络沟通。针对部分企业刑事案件多发易发长发的特点,设身处地回应企业普法期盼,启动“普法进企、带案进企、青年进企”工程,先后赴企业开展普法宣传10次,发放风险提示函、建议4次,并安排青年干警赴民营企业挂职锻炼。

    (三)建设非公企业教育基地,推进驻点式服务保障

    一是立足一线贴近服务。聚焦基层企业需求,联合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市司法局,在经开区建成全省首个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通过与常熟市工商联建立协作机制,零距离对接企业普法需求,定期组织企业家和企业管理人员参观接受教育,得到常熟市委书记批示肯定。目前已接待全市40余批次的企业前来参观接受风险警示教育。

    二是找准切口综合服务。基地从预防犯罪的视角出发,聚焦防控企业刑事、民事和行政三方面法律风险及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普通员工三类群体,以真实的典型案例剖析企业日常经营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融资安全、财务税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发挥“普法、预防、警示、教育、宣传”五大职能。目前已被20余家企业确定为企业员工定点教育培训基地。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涉企风险研判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侵害企业利益的类案专题分析、对涉企网络犯罪的新动态、新趋势分析还不够深入;二是涉企风险化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帮助企业防控化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举措还不够多;三是涉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与相关板块、部门协同预防化解企业重大风险特别是重大刑事法律风险的工作还需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持续强化保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坚持慎捕慎诉,健全涉企案件风险研判机制,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需求,服务稳外资、稳投资、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等重点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分析,做好预测预警工作。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检察环节涉企各类风险研判工作,以专题报告、检察建议、风险预警提示函等形式,帮助企业防控“后疫情”时期生产经营风险。积极推进“刑事风险最低计划”,帮助企业识别、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积极运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努力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透明的优质营商法治环境。

    四是进一步深化协作沟通联动,汇聚保护企业合力。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协同相关行政机关健全涉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风险联动防控工作,共同破解涉企案件刑民交叉、刑民衔接中的难题。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协作,针对涉企风险开展联合调查研究,深化涉企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回应企业诉求。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