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沿着蜿蜒的山路一直前进,直到汽车导航都找不到路,江苏省无锡宜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周亚最终步行来到了退役老兵老汤家中。接过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老汤激动得一个劲重复:“感谢检察院,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呀!”
71岁的老汤是太华镇村民,也是一名退役军人,2012年,老汤的儿子汤某钢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右边身体瘫痪,属于三级残疾。肇事者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处一年缓刑、赔偿73万元。今年5月,老汤来到宜兴检察院申诉,认为法院对肇事者的判决量刑过轻,肇事者赔偿不到位。
宜兴检察院立即对该案卷宗进行全面审查,发现法院审判程序合法、判决量刑适当。经调查走访,检察官了解到,汤某钢原是一名企业职工,事故发生后高达4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光了家中积蓄,而肇事者在赔偿了15万元后,因家庭困难无力执行法院判决。妻子受不了打击,与汤某钢离婚,整个家庭再无经济来源,仅靠低保和老汤及其老伴的农保维持生活。这两项补助一年不过2.5万元,其中还包括了汤某钢16岁女儿的高中学费,一家人陷入困境。
检察官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老汤,经过释法说理,老汤对申诉结果表示理解,但始终愁云满面。“给儿子治病掏空了家底,现在一家子生活都成问题了。”老汤叹息道。
老汤一家是典型的因案致贫。早在2018年4月,最高检启动“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而老汤一家符合要求。承办检察官立即告知老汤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随后,宜兴检察院依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邀请特约检察员和律师召开公开听证会,全体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符合救助原则和救助标准,赞同检察院给予老汤一家2万元救助金的决定。为了让老汤一家脱贫,检察官联系民政、教育等部门,通过免除高中学费、增加救助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帮扶。
老汤的案件只是宜兴检察院办理的众多司法救助案件的一个缩影,检察干警常常会遇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如何改变他们的境遇,实现精准扶贫?“司法救助是撬动脱贫新生活的杠杆之一。”检察长李营表示。
今年4月,宜兴检察院与当地民政局会签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为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且属于或者应当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的当事人,送去美好生活的新希望。老汤的司法救助案则是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宜兴市办理的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的案件,也是无锡地区首例一次救助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对象的案件。
2018年以来,宜兴检察院已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了救助金19.5万元,其中3件为贫困户,为被害人家庭送去温暖。“我们要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李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