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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州区检察院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
2019-07-26 17:16: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南通7月19日电(记者陆晓妹 通讯员刘志峰佟健轩)“谢谢检察官,我一定好好生活,不辜负你们的希望。”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贫困户陈某从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这样表示。

  现年68岁的通州人陈某,因女儿于2001年某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未获得足额赔偿,不服原法院刑事判决结果,多次向检察机关予以申诉,因不符合申诉立案条件,被予以审查结案。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发现,陈某无固定收入,且患有胃窦炎、关节炎等疾病,妻子患有糖尿病、甲状腺癌等疾病,头部曾严重受伤致十级伤残,而在其女儿交通事故案中,作为被害人家属的陈某夫妇,并未得到足额赔偿,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为此,该院严格对照司法救助条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陈某夫妇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据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国明介绍,近年来,通州区检察院结合司法救助政策,积极挖掘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被害人实际损害后果、获赔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费用等情况,做到规范申请、严格发放、精准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件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8.5万元。(作者:陆晓妹 刘志峰 佟健轩)

标签:通州区;救助金;检察院检察官
责编:谢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