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故意伤害案刑事被害人以其经济困难、受伤未得赔偿,后续要继续进行治疗为由,于2019年2月28日向我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控申部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于3月6日提出给予救助意见,经报区政法委审批后,近日向其发放救助金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