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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也能申领司法救助金
2019-04-26 10:19: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于要武  

  4月18日上午,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控告申诉部员额检察官程文帅的手机响了,视频那端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影像,随后一张收条靠近屏幕,上面写着“收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伍万元”。

  程文帅介绍说,视频中的中年男人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张某甲的亲属张某。2017年11月20日,陈某、徐某将张某甲杀害,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该二人均明确表示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张某甲父亲去世,母亲年近七旬,且患有脑梗,靠低保维持生活,前妻下落不明,儿子只有10岁。经过审查,该院认为张某甲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然而,被害人家属生活在河北省农村,赴当地调查不仅耗时,而且还会产生调查的经济成本。

  “经过研究,我们决定采取在救助环节实行‘委托当地检察院调查’和在救助金发放环节实行‘远程视频+银行转账’的方式,办理这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该院控告申诉部主任王平说。

  事实证明,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而且方便了被害人家属,减轻了他们的负担。视频中张某感慨地说:“真没想到,在家就能收到救助金。”

  受该院委托调查的河北省涿鹿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负责人表示:“天津检察机关能从被害人家属的角度考虑问题,急群众所急,让我们很受启发。这次协作,凝聚了检察机关的合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

  此前,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对被救助人身份及银行卡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对,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发放了救助金5万元,免去救助申请人来津领取救助金奔波之苦,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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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耿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