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
给予特困被害人“雪中送炭”的温暖
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
常熟检察院不断深化工作,
探索出“1+N”工作法,
让司法救助温暖绵延得更远……
“1+N”工作法又有了一个新的成功案例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真的感谢你们。”9月4日,周小华接过国家司法救助金,连连道谢,眼神不再无助,深锁的眉头舒展开来。
据悉,此次救助是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探索“1+N”工作法以来,首次引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补充救助和企业家自愿救助。

检察官为周小华送上司法救助金
救助申请人周小华系被害人朱妹英之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属于肢体三级残疾,其父五年前因病去世,周小华和母亲朱妹英相依为命多年。
2018 年5月,朱妹英乘坐犯罪嫌疑人朱欢的电动三轮车,不料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两人双双跌地受伤,朱妹英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事发当晚死亡。经法医鉴定,朱妹英的死亡原因为颅脑外伤。
嫌疑人朱欢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无力赔偿。而周小华因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只能依靠每月400元左右的低保维持基本生活,生活举步维艰。

检察官为周小华送去法律文书
常熟检察院得知情况后,随即与周小华联系,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在办理周小华司法救助申请时,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
自身的残疾让周小华生活难以自理,
母亲去世后,
他的一日三餐均依靠亲戚送或者点外卖解决。
考虑到紧紧对其进行单一的经济救助
无法满足被救助对象实际需求,
承办检察官积极为周小华寻求补充救助。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补充救助
通过同周小华户籍所在街道进行多次沟通,街道将其纳入“惠贫益家”精准惠残项目的受助用户。该项目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向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提供包括生活照顾、心理慰藉、家政服务在内的精准惠残服务。根据服务协议,周小华每周可以享受一次上门服务。

义工上门服务
企业家自愿救助
此外,常熟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多途径拓宽资金来源。该院通过前期走访沟通,积极联系社会爱心人士,辖区一民营企业家得知周小华的遭遇后主动伸出援手,特地上门慰问并送上救助金,承诺在未来会组织企业内部的志愿者分队经常过来援助。

企业代表送上救助金
什么是“1+N”工作法
➤“1”是指立足经济救助本职,强化院内救助沟通机制,让司法救助工作“一路畅通”。
➤“N”则指包含情绪疏导、心理辅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民政救济等在内的多种救助形式。
“借力而行、借势而为、借智而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才会越做越好,让每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该院副检察长方宇说。

此次司法救助是该院积极响应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重点救助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