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速录员,招录计划数为6名,性别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服从组织分配;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电脑操作水平,专业不限。
5.常熟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时间),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可视作常熟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九楼912办公室(常熟市长江路80号)。
3.报名程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2019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应聘者身份证原件。
4.资格审查: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以百分制计算, 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9年8月16日09:00-16:00到常熟市人民检察院912领取,逾期视为放弃。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应聘者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安排加试。综合成绩在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zcs.jsjc.gov.cn)和官微(常熟检察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者体检、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拟录用的名单在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zcs.jsjc.gov.cn)和官微(常熟检察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经录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用工期间,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常熟市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52895028。
七、本简章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2805956。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