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办法》和中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精神,4月14日上午,我院对周某刑事申诉一案举行公开审查。苏州市检察院控申处钱丽红副处长等领导及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观摩了此次公开听证会。
此次公开听证邀请了苏州市人大代表、人民评议员、人民监督员、公益律师、乡镇基层代表等5名无利害关系第三人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控申科科长胡慧萍主持公开听证会,通过介绍刑事申诉案件基本情况、原案处理决定和依据、申诉人陈述、复查案件承办人介绍审查复核事实及证据情况、双方辩论、听证员提问等环节后,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原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能够相互印证,申诉人周某申诉理由不足,且没有新的证据支撑其申诉理由,不应支持其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