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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常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1-11-04 08:52: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以专题报告、专项请示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情况,10月15日,常熟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常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熟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熟市支会等部门组建常熟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管委会常设机构设在市工商联,负责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承担管委会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日常工作。同时,《实施意见》还规范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以及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具体工作和结果运用。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