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江苏省检察机关执法督察工作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发挥内部监督合力,2021年1月11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季度执法督察联席暨廉情分析会,派驻组全体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检务督察岗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院《关于1-11月全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核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常熟市检察院1-12月“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好“三个规定”,不过问、不干预、不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二是落实好填报制度要求,坚决克服与己无关、心存顾虑等模糊认识,做到应报尽报、应报即报、全面报告、规范报告;三是部门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引导部门检察人员落实好“三个规定”。
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陆斌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常熟检察院廉政风险应知应会》,重点强调了公务接待、经费开支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规定,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会议征求了各部门对《执法督察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强调各业务部门对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线索要做到应送尽送,切实形成对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合力。
会议还就遵守疫情防控与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规定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