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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检察院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2021-01-06 09:15: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联合下发通知(苏法宣办[2020] 13号)公布第七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我院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成功入选。

  

  “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自2013年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活动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充分发挥已命名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标杆和示范作用,将其打造成深受群众喜爱的集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有效促进了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提质扩面,在各地自行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公示等程序,42个法治文化阵地被评为第七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屡屡获赞的基地,到底优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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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市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

  

  该基地占地600余平方米,立足常熟非公经济发展现实环境,面向全市非公企业,从法律保护的独特视角出发,尤其是涉企犯罪预防的角度出发,通过互动问答等手段,为参观者提供财务、投融资、知识产权等八大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习,并用图片、视频等展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规模化、集中化、专业化引领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充电”功效,助力全市非公企业发展和企业家司法保护。

  一是立足一线贴近服务,聚焦基层需求,紧密结合常熟非公经济发展现实环境,基地坐落在骨干民营企业和重要外资企业密集的国家级开发区,辐射全市非公企业,贴近一线服务,零距离对接非公企业;

  

  

  二是找准切口精准服务,从预防犯罪的独特视角出发,聚焦防控企业刑事、民事和行政三方面法律风险,以真实的典型案例、多版块的内容涉及、多维度的焦点关注,实现“普法、预防、警示、教育、宣传”五大功能;

  

  

  三是凝聚合力共同服务,通过与常熟市工商联等建立协作机制,与常熟市经开区建立共建机制,零距离对接经开区各类非公企业,辐射全市非公企业,针对企业特点和企业需求提供定制普法套餐,启用以来已接待非公企业参观120批次5500余人。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