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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亮相省级新闻发布会
2020-04-29 15:55: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4月9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情况,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旭发布相关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华主持发布会。

  我院办理的季某某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作为典型案例在会上发布。

  该案案发于全省疫情防控下沉基层的关键时期,季某某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破坏疫情防控秩序,行为经曝光后,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依法防控要求,在办案时依法适用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经审查现有证据能够证实涉案辅警欣某当天系受公安机关指派,配合属地基层组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为保证执法的客观公正立场,检察机关重点审查了视听资料等客观性证据,认为当天欣某的执行公务行为理性克制,并无瑕疵。在疫情防控期间,季某某采用连续拳击方式殴打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欣某,旁边有大量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社会公众围观并引发舆情关注,其行为破坏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

  同时,积极探索疫情期间“不接触式”履职方式和“直播式”普法教育,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庭审并向全社会直播,在庭审中发表公诉意见时重视揭露疫情防控期间该案的不良社会影响,对社会公众就疫情防控期间的言行进行警示教育,回应网络舆情关注,实现了特殊时期办案综合效果的统一。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