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特别报道之二】建章立制咋做实?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效果导向!
2021-11-16 09:35: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日丹 来源:高检网

  “检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要求,以‘向前冲’的奋斗姿态、‘头拱地’的韧劲抓好落实,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将每一项工作做到极致。”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特别强调要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采访了解到,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最高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契机,以务实、管用、系统为原则,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当下治、长久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效果导向,紧盯系统上下反映的“堵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深化问题整改,制定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为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常治长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查改建”一体推进

  如果没有科学有效管用的制度作为坚强保障,害群之马和顽瘴痼疾就会像割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再长一茬,教育整顿的成果就得不到巩固。

  抓好做实建章立制是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任务,也是检验、巩固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第四次督导最高检教育整顿汇报会上,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组长,甘肃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欧阳坚对最高检建章立制工作提出要求——最高检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检视并解决“思想根子”“制度笼子”上的深层次问题,以更严谨的态度,善于用改革思维,破解教育整顿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以更科学的方法、更有效的举措,把建章立制工作抓得更务实、更管用、更有效。

  “建章立制是为了扎实贯彻、执行好队伍建设的更严更细要求,不是为了‘过关’,更不是为了‘好看’。”在开展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最高检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突出政治标准、体现政治要求,重点抓住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运用系统思维和改革办法,坚持治建并举、抓源治本;注重教育整顿调研成果运用和制度转化,把调研成果融入建章立制;加强对已出台和将出台制度文件的组织学习和宣传,切实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细,真正发挥制度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教育整顿过程中,最高检党组坚持“查改建”一体推进,主要领导先后带队赴黑龙江、甘肃、北京、陕西、西藏、安徽等地调研,深入剖析、解决检察系统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就规章制度出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确保“对症下药”“猛药去疴”。与此同时,最高检教育整顿办专门就建章立制工作征求了各省级检察院的意见,确保出台的规章制度“接地气”,切实管用。

  “在解决问题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建章立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章立制要考虑法律业务工作需要,更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按照中央督导组的指导意见,最高检在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确定的检察机关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12项建章立制任务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解决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确定了重点推进的25项建章立制任务,涵盖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检察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突出问题导向,抓实制度研究制定

  贯彻落实《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既是重大历史机遇,又是重大政治考验。

  “最高检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了54项细化实化配套措施,但是其中一些重点的关键性的制度建设推进还不够快,效果还不太明显,推动解决法律监督‘软’‘弱’问题的力度还不够。”中央督导组在最高检调研时提出“补课”建议。

  中央督导组意见为推动最高检教育整顿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近一段时间,最高检加快推进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和政策供给,从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完善机制措施,努力将贯彻落实《意见》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问题,最高检有针对性地找到短板弱项、找准突破方向,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对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最高检积极协调公安部会签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文件,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渠道。

  违规违法“减假暂”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近年来发生的“孙小果案”“郭文思案”等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在巡回检察改革三年多的实践探索基础上,最高检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进一步推动加大对“减假暂”的监督力度,解决检察监督程序“空转”、机械“背书”等问题。

  针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加大问题,最高检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正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听取意见、协商量刑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防止量刑建议权被滥用以及认罪认罚“暗箱操作”等问题。

  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以及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是影响司法廉洁公正的“毒瘤”,直接侵蚀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减损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日前,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努力构建检察官与法官、律师“亲”“清”关系,坚定强化正风肃纪、整治顽瘴痼疾、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检察权行使这个“高风险地带”,印发《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突出实践导向,抓实制度细化完善

  “建章立制目的不是追求形式和数量的‘面子工程’,而是要一切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注意突出重点。”中央督导组特别强调。

  据了解,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最高检党组坚持强化制度执行的跟踪问效,紧跟形势任务变化,对制度执行落实中的矛盾问题及时梳理,及时修改调整完善,确保真正落实落地——

  着眼内设机构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职能、任务变化,最高检去年以来先后修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完善了权责清单,细化履职监督规则,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着眼解决检察履职中难点、堵点问题,最高检积极协商最高法修订出台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副卷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推动解决“调卷难”问题。

  着眼提升检察公信力,最高检修订了《检务公开工作细则》《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扩大公开范围,加强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官依法规范办案。

  针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最高检正在组织修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14类犯罪案件侦查取证指引和检察机关侦查工作办法,系统规范线索管理、讯问询问、取证固证等侦查活动。

  把讲政治更紧密融入检察业务,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至关重要,最高检修订出台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实现对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倒逼检察人员更好履职。

  突出效果导向,抓实制度落地见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中央督导组在最高检调研时也多次指出,要强化制度的执行,监督制度的落实。

  “抓制度建设既要针对制度缺项建章立制、织密制度体系,更要强调已有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形成‘破窗效应’。”最高检强调,制度机制出台后,要严格抓落实,最终形成自觉,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近日,最高检党组专门部署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发的167项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要求全面分析落实效果,查找落实不力的问题和原因,针对性开展整改。与此同时,最高检汇总、梳理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类分工方案,形成13大类456项具体任务,印发《最高检机关2021年分工任务分解表》,健全归口办理、台账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最高检党组每两月跟踪督查贯彻落实情况或重要阶段性进展,确保事事有着落、见实效。

  “从初步梳理情况看,这些制度总体得到较好落实,但不可否认,个别领域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空和虚的问题。”最高检教育整顿办有关负责人举例说,早在2013年9月,最高检就印发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要求对错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但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今年2月,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启动对2018年以来已纠正冤错案件全面排查,逐案提出追责意见。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已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同时,最高检还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事错案的依法纠正、责任追究和善后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做好错案追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防止司法权力滥用和司法不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央督导组要求,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关系国家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规章制度出台后,最高检都会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学习培训、编写有关教材、完善配套机制等办法,及时抓好文件解读和学习贯彻。同时,最高检领导牵头负责督导,建立健全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评估监测等督导落实长效机制,狠抓制度的落实落地。

  以落实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为例,最高检不仅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基层建设季度进展报告等机制,而且确定了129个相对薄弱基层院,建立了最高检和省、市两级院领导挂点帮扶机制。最高检领导每到一地调研,都要到这些薄弱院面对面指导,形成了四级联动大抓基层、上下齐心强基固本的浓厚氛围,基层院建设呈现出积厚成势、持续向上的良好发展势头。

  “当前,第二批教育整顿已进入总结提升环节,也是攻坚冲刺的重要阶段,越到紧要关头,越需要全力以赴。”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过硬举措做实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更大更实的成效。

  [责任编辑: 朱玲]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