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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芝麻大小的权力放任不管也会成为“大祸害”
2020-07-30 15:27: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7-0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在许多人眼里,执法中队队员这样一个职位,算不上什么官,权力也不大。而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某镇执法中队队员官某受贿案却为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低职级、小权力,照样能滋生出巨大的贪欲与腐败。

  官某所在的镇辖区内,非法采矿、洗沙以及车辆违规运输现象猖獗,官某作为一名执法中队老队员,手握着查处违法的权力,当手中的小权力遇上诱惑,内心的贪婪就暴露无遗。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官某公然索贿受贿49次,多次为多人在私放违法采矿机械、石塘非法开采、违法洗沙等方面谋取利益。

  2017年10月的一天,官某第一次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这天他的办公室来了一位老熟人高某,闲聊几句后,高某便央求其帮忙要回因非法洗沙被执法中队扣押的铲车,并将装有1.6万元现金的信封塞到了官某的抽屉里。第二天,高某便顺利开回了被扣押已久的铲车。

  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很难关上。从一开始的半推半就到假意推辞,再到后来的坦然接受甚至直言索要。官某的受贿行为逐渐升级,主观恶性逐渐增强,他开始“巧用”各种名目谋取不当利益。2017年年底,官某开始借“入股”“分红”的名义收受贿赂,对分红的本质,他心知肚明。

  “我以前为他们非法采矿、洗沙的事情帮了不少忙,他们给我钱是想以‘入股分红’的名义对我表示感谢,我没有出钱也没有参与经营管理,我明白他们是为了继续和我搞好关系,等以后有事的时候继续找我帮忙。”官某坦言。

  到了后期,官某不仅直接以执法辛苦需要买礼品、过年过节需要有所表示等理由索取贿赂,更是三天两头到辖区内的非法洗沙场转悠,明示经营者“拿钱消灾”。如果违法洗沙者“有所表示”,就能在每次集中查处行动前收到官某的电话通知,反之则会被查处。

  2019年6月11日,临沭县监察委对官某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于同年8月14日向临沭县检察院移送起诉。2019年10月30日,经临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面对办案检察官,官某袒露了心声:“我个人平时不注重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简单。面对有关人员以所谓的老感情或给予金钱财物求我办事,我禁不住诱惑,第一次收受财物时还有所不安,后来仗着手里的这点权力胃口越来越大,最终走向无法挽回的地步。”

  官某受贿案提醒我们,尽管有的权力如芝麻大小,可一旦放任不管,就有可能成为“大祸害”。监管部门必须从小处着手、细处发力,紧盯小权力,绝不能在小权力上出现监管缺位;广大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大坝,无论职级高低、权力大小,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于律己、严以用权,如此方能保住自己的人生平安无险。

  (王飞/讲述 郭树合/整理)

  (讲述人系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