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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当好维护者监督者保护者教育者 服务全域旅游创建
2019-05-09 08:58: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波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波

  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部署,把服务保障全县全域旅游创建作为切入点,综合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全域旅游创建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当好“维护者”,着力惩治涉旅犯罪。围绕为旅游产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出台专门文件,坚决打击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违约失信等破坏旅游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大旅游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惩处侵犯旅游商品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犯罪,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特别是旅游食品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景区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旅游者人身安全、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增强旅游者安全感。

  当好“监督者”,着力开展法律监督。围绕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坚持把服务旅游产业发展纳入诉讼监督视野,抓好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手段,积极促进公正司法。加强与文旅、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对接,形成案件信息数据库,认真做好刑事案件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等工作,及时掌握涉旅刑事案件发案、立案、撤案等情况,对造成旅游重点建设项目和投资者重大利益损失以及旅游者重大权益损害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充分运用好各种监督手段,促进司法公正。

  当好“保护者”,着力守卫旅游资源。围绕坚守生态底线,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严厉惩处恶意排污、偷排偷放行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切实加强对空气、土地等资源以及珍稀植物资源的司法保护,为全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撑。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打击盗伐砍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刑事犯罪。

  当好“教育者”,着力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细化服务项目,压实服务责任。进行专项普法,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企业16场次,帮助和促进旅游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搭建“涉旅”矛盾化解新平台,积极开展“旅游检察”,定期开展“送法进景区”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涉旅”案件线索和相关诉求。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