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铁军 黄敏娜 黄端 新闻来源:正义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学校发出检察建议
正义网柳州4月1日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黄敏娜 黄端)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就融水镇中学2018年“1220”校园欺凌事件分别向融水县教育局、融水镇中学发送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强化校园管理,遏制校园安全事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副检察长带队亲自将检察建议送达,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融水镇中学校领导到场接收检察建议。
融水县融水镇中学某班两名女同学因个人情感问题发生矛盾,2018年12月20日,其中1人纠集要好的5名女同学对有矛盾的两名同班同学先后实施殴打,被打女同学始终不敢还手。在殴打过程中,一围观男同学趁机录制打架视频并上传朋友圈,导致该视频迅速在网络扩散传播,引起轰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事件发生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派员介入调查,引导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处理和应对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在网络继续传播。建议学校对6名学生作出批评教育,促成涉事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强化子女教育并向受害学生赔礼道歉。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查过程中,该院发现该校在强化校风学风,维护校园秩序,防治校园欺凌等方面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况,县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也存在一定的监管失位。为促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该院经深入研判分析后,分别向融水县教育局、融水镇中学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两单位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暴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建议内容包括建立规章制度,强化研判管控能力;发挥学生组织作用,强化信息收集能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防范,强化校园安保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校园普法力度;经常性开展心育课程,强化心理干预能力;强化优化管理手段方法,强化电子产品管理。
针对县教育行政部门存在的监管失位问题,检察院向教育局发出如下建议:建议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组建防范校园犯罪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专人专项工作负责制;建议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身心健康教育;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建议进一步完善对留守学生的观护、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考核及教师的争先创优评定标准;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以及司法机关、团委、妇联、民政等职能单位的沟通联系,完善学校教育与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模式。
参加公开送达活动的融水县教育局领导、融水镇中学领导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认为教育局和学校方面在校园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对全县教育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教育局和学校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两单位领导表示将认真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及时部署落实防治校园欺凌措施,调整优化校园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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