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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联络故事|山东沂源:设立第三方评估受损公益修复效果机制
2019-04-02 10:18: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郭树合 王文斌来源:检察日报

  一条代表建议“撬动”一项检察创新

  山东沂源:设立第三方评估受损公益修复效果机制

  邀请第三方代表查看河道整改情况

  “没想到我的建议这么快就得到落实,检察机关的高效率值得称赞!”3月13日,山东省人大代表陈丙福收到沂源县检察院的答复后,连连伸出大拇指为该院“点赞”。

  陈丙福是沂源县北流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6年当选省人大代表后,陈丙福对沂源县生态环保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沂源县坐落于鲁中腹地,处于淄博、泰安、莱芜、临沂、潍坊五个市的结合部,是山东平均海拔最高的县。沂源境内有大小河流1530条,水库114座,塘坝387座,是沂河、汶河、弥河的发源地,是周边地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然而,随着近年来建材市场上的沙石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将发财的目光盯向了河道内的沙石,滥挖盗挖河沙时有发生。私采河沙会让河岸裸露,让众多生物失去栖息环境,导致鱼虾绝迹,而且会使河堤失去河沙的支持,雨季时河堤受到高水位浸泡极易倒塌,从而加剧了洪灾的危害。

  基于调研发现的问题,在今年山东省人代会期间,陈丙福专门就河道保护提出建议,希望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对河道的执法巡查力度,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在河道内滥挖河沙、乱搭乱建、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恢复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在这次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这让一直关注和调研水源地河道治理司法保护工作的陈丙福代表非常感兴趣。在参加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陈丙福建议检察机关创新监督模式,特别是要对作为“齐鲁水塔”的沂源县河道保护工作及时作出部署。

  “代表委员的关注点在哪里,检察工作就指向哪里。”2月22日,在沂源县检察院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陈丙福代表的期盼和建议引发了与会干警的热烈讨论。

  “我建议设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公益诉讼整治效果进行科学评价,以此提高被监督单位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会上,该院民行科科长杨义红的一席发言引起了检察长王波的深入思考。生态修复工作主要靠被监督单位去完成,而修复效果怎么样,因为涉及很多专业性的知识,检察官并不十分在行。

  为什么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第三方”,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借助“外脑”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党组扩大会结束后,杨义红带领科室人员对构建公益诉讼整治“第三方”评估机制进行了反复论证,与沂源县环保局、淄博市水利设计院等单位多次咨询商讨,经过检委会讨论,出台了《关于邀请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在公益诉讼过程中,被监督单位修复工作完成后,可以由检察机关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监察委工作人员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委员会,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案情介绍、观看视频资料、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整治效果进行专项评议,并可以将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在作出撤案等决定时予以考虑。

  3月2日,经过充分酝酿,第一场整治效果专项评价会在沂源县检察院召开,对县水利局河床修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委员会由淄博市水利设计院、市河长制办公室的5名水利专家,1名县人大代表和1名监察委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经过实地查看和打分,评估委员会最终认定,通过对河道滩地进行平整,全面清除了河道障碍物,已达到恢复原貌的标准。

  “这份回复十分迅速,而且含金量非常高。我的一条建议能够‘撬动’检察院的一项工作,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认真对待代表建议的诚恳态度和务实高效的工作精神。”3月13日,当王波将回复意见交到陈丙福代表手中时,得到了充分肯定。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文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