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陈昌军 蒋湘华) 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在桂林市召开授予杜云同志个人一等功表彰大会。
今年48岁的杜云,1998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工作,在审查批捕、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多个岗位工作,2007年4月起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他办理刑事案件200多件,无一错案;主办自侦案件2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桂林市委、秀峰区委和桂林市检察院已发出向杜云同志学习的决定。
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陈昌军 蒋湘华) 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在桂林市召开授予杜云同志个人一等功表彰大会。
今年48岁的杜云,1998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工作,在审查批捕、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多个岗位工作,2007年4月起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他办理刑事案件200多件,无一错案;主办自侦案件2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桂林市委、秀峰区委和桂林市检察院已发出向杜云同志学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