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检察系统,提起郭艳萍,大家立马会想到她的双重身份:敢扛大要案的“金牌公诉人”;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创立者。她的许多故事都是围绕这两个“响当当”的身份展开的……
将“黑老大”绳之以法
2010年10月,郭艳萍接手了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北省物流行业涉黑第一案”——居军等29人垄断汉正街物流市场涉黑案件。
该案十分复杂,首批共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2人、犯罪事实30余起;涉案证人、被害人近300名,案卷材料共40余卷8000余页。受理案件后,郭艳萍用半个月时间,写下了40多页阅卷摘要和61条补充侦查意见。随后两周,她又连续奔走于5个羁押场所提讯,不放过任何疑点。
审查中,郭艳萍捕捉到一个细节,居军物流公司领导层人物杨定山,地位特殊,每当“组织”成员被抓获,他都会出面斡旋“解救”。这样一个“保护伞”式的人物,不仅没有被移送起诉,甚至连一份笔录都没有做!郭艳萍就该问题向上级请示,追诉意见迅速得到了支持。最终,骨干成员杨定山被成功追诉,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
在形成20万字的审查报告、2万余字的起诉书、1万余字的讯问提纲、3.5万余字的多媒体示证方案、5000余字的公诉意见书、1万余字的答辩提纲后,郭艳萍迎来了决胜之战。法庭之上,面对23名被告人和14位辩护律师,身为第一公诉人的她始终有礼有节、据理力争,将庭审主动权牢牢握在手中。最终,该案被告人均被作出了有罪判决,首犯居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公诉19年,郭艳萍摘取了武汉市“金牌公诉人”、江汉区检察院首位“全省优秀公诉人”等多项荣誉称号。2008年以来,已是公诉科副科长的她除案件审批之外,还独立公诉案件455起,其中包括全国首例网络非法销售假药案等一批大要案。
48个孩子的“检察官妈妈”
在郭艳萍心里,一直信奉培根的那句名言——“以严厉的眼光对事,以悲悯的眼光对人”。
在严惩汉正街“黑老大”等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郭艳萍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探索上,以一颗母爱之心帮扶和挽救一个个失足孩子。
当看到失手杀死好朋友的小浩(化名)被恐惧与内疚折磨得几近崩溃时,她用知识和宽容拉着他走出阴影;当得知正上初三的小高(化名)因涉嫌抢劫可能错过中考时,她四处奔走协调,为取保候审的小高争取到“专设考场”,让他得以重返校园;当发现未成年人小舟(化名)因无人管教才步入歧途后,她迅速联系本院一位退休干部与小舟签订《代理监护协议》,帮四处流浪的他找到了一位“临时爸爸”……
这些年,经郭艳萍重点帮教的孩子共有48名。在这些孩子的心目中,她是值得信赖的“检察官妈妈”。
大手拉小手
2008年,湖北省首家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对她此前6年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极大肯定。
在郭艳萍的带领下,工作室率先在湖北省推行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办案模式,创设了“五个一”帮教工作法,推行了法律援助前移、代理监护人等一系列人性化举措,累计组织图片展、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60余场次,建立起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7个。
此外,工作室还创办了“大手拉小手维权网”,建立帮教QQ群,并开通了与武汉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的维权热线。2011年,“大手拉小手维权网”被评为“湖北检察网站十大品牌栏目”。
据了解,江汉区检察院每年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而工作室办理的案件就占到总案件数的5%。“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郭艳萍说,“在严格的办案程序外,我们还要会见嫌疑人的家长,开展社会调查,制订教育帮教方案等。”
正是在郭艳萍和全体工作室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室创办5年来,先后获得“武汉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优秀团队奖,两度荣登“全国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