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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教授”级反渎专家
2018-08-22 14:33:00  来源:检察日报
 宋健先后在反贪、反渎部门工作,现任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一科科长;20多年来,他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办案骨干、业务专家,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全国优秀侦查员”“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山东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

宋健(左)与同事一起研究案件

  自从24年前进入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那天起,宋健就在心里默默立下誓言——要以深厚的理论知识及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武器,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让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无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人民寄予的重托。他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练就“法眼”让犯罪无处遁形

  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渎职侵权犯罪是职务犯罪,也是智能型犯罪,因其主体的特殊性而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等特点。查办这类犯罪不仅要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还要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每一起案件的侦破都凝聚着所有办案检察官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多年查办案件的经验,使宋健练就了一身敢于碰硬、善于攻坚的本领。他常说,办案子,我既不看僧面也不看佛面,用的是“法眼”,看的是法律的尊严。

  5年前的初春,邹城市某局工作人员王某,通过虚假注册合作社及养殖场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养殖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严重影响了国家惠民补贴政策落实,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宋健接到任务后,立即介入调查。由于该案涉案人员王某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案件一时无从入手。宋健经过再三考虑,采取对相关赃证入手细致审查的同时,接触被调查对象王某,查找破绽,突破案件。王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一口咬定自己“无责任”“无问题”,不时对宋健及其他办案人员进行言语威胁恐吓。调查一度陷入僵局,案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面对重重压力,宋健没有乱阵脚。他和办案人员深入研究了有关台账,发现台账上同一年内享受生猪奖励资金的不同养殖户联系方式,登记为同一个手机号码,从而以此为突破口,一举突破犯罪嫌疑人王某心理防线。最终查明王某为套取生猪奖励资金,虚假注册合作社,虚列养猪场给国家造成90.8万元损失、贪污94.1万元的犯罪事实。以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揭开了王某为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而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伪装,使其受到了惩处。在此基础上,宋健和同事们顺藤摸瓜,一举突破了某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吴某滥用职权、贪污案。

  保障“权利”凸显法律与社会效果

  法律是刚性的,办案是有温度的。既要让犯罪嫌疑人更好地认罪服法,也要充分体现法律的保障人权理念,宋健十分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两年前,宋健主办了邹城市某局工作人员高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经审查后,发现高某并不涉嫌滥用职权。其兼职的济宁某公司(邹城分站),只要有山东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书》,就能进行热功性能检测,不需要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宋健认为,办案必须查清事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随后,他带领办案人员不嫌繁琐,不计辛苦,多次到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查找有关资料,并与有关人员及专家座谈,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认为不宜认定滥用职权。此举深深感化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怀着内疚和感激,高某主动交代了受贿的全部犯罪事实,并协助检察机关追缴了全部犯罪所得。在法庭审理期间,他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没有丝毫辩解,当庭表示服判。通过办案既取得了法律效果,又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铸身“金钢”用法律天平称量灵魂

  心中失去名节操守,办案就会失去法度。作为身处侦查一线的检察官,宋健经常说:“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谁都有三亲六故,思想稍有松懈,把持不住自己,很容易就会从执法者变为违法者,甚至从检察官蜕变为腐败分子。”他始终坚守自己的信条,严守纪律,保持定力,时刻用法律天平称量自己的灵魂。在法与权、法与情、法与利的权衡碰撞中,他永远选择前者。

  2016年深秋,在查办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田某恰是宋健要好同学的亲戚。虽说是同学,但他俩之间胜似亲兄弟,各自成家后时常走动,两家关系非常密切。田某的亲戚在他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后,了解到该案是宋健主办,便信心十足地向田某家里人打包票:“宋健是我的同学,能有什么事?”宋健的这个同学先是三番五次打电话为田某求情,让他高抬贵手放田某一马,被宋健拒绝后,遂带着“礼品”来到宋健家中,提出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宋健明确表态绝不会冤枉任何人,更不会徇私枉法,将同学和礼品统统推出门外。最终田某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宋健也从此“得罪”了这位同学,两人至今形同陌路。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