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2-12 13:09: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对常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常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信息技术科、案件监

督管理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另设置驻虞山镇检察室等4个派驻检察室。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我市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优势,建设“强富美高”新常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更加主动服务大局发展。紧抓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牢牢把握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表率。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创新发展、富民惠民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系统思维,更加全面提升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部署,系统研究检察监督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措施和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担当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进一步深入领悟“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全面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 (三)强化改革创新,更深层次蓄积发展后劲。积极顺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统筹做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主动拥抱互联网信息技术,探索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服务检察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 (四)强化从严治检,更高水平打造过硬队伍。统筹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智慧培训新模式,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第二部分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865.4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810.5万元,减少14.28%。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本年度设备购置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865.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865.4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65.4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808.21万元,减少14.25%。主要原因是机

  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本年度设备购置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为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2.2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编制时2017年预算执行还未结束,所以年度预算编报时上年结转预计为零。

  (二)支出预算总计4865.42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4560.3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990.96万元,减少17.85%。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本年度设备购置费增加。

  2.教育支出(类)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支出。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12.2万元,增长131.18%。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安排培训人数较上年度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3.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

  加228.65万元,增长415.95%。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安排全年支出,2017年实际安排支出为本年度10月至12月部分。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6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费60万元列入全市信息化建设计划,2018年未安排支出。

  5.本部门无结转下年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065.4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744.26万元,减少15.47%。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办案考核奖励由项目支出转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0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65.8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监察制度改革后我院3个部门实施转隶,减少相应办案经费、办案考核奖励由项目支出转为基本支出、2017年使用上年结转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支出,另外设备购置项目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865.4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5.42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65.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065.42万元,占83.56%;

  项目支出800万元,占16.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65.4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0.5万元,减少14.28 %。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本年度设备购置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86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810.12万元,减少14.27%。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本年度设备购置费增加。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760.3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985.12万元,减少20.76%。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

  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因此人员经费的预算数小于上年实际执行数。另外由于公用经费预算按定额编制,我院加强管理,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因此相应的公用经费预算数大于上年实际执行数。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4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76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安排智慧侦查建设经费160万元,上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未安排建设经费,另外办案考核奖励2018年转为基本支出由行政运行(项)安排支出,减少支出85.68万元。

  3.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2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58.37万元,减少74.48%。主要原因是监察制度改革后我院3个部门实施转隶,减少相应办案经费,另2017年安排智慧侦查建设项目,本年度未安排。

  4.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支出3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133.33%。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5.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支出10.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6.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支出5.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8.33%。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减少。

  7.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支出1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8.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274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48.48万元,减少15.03%。主要原因是2017年执行数中包含使用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

  (二)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21.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12.2万元,增长131.18%。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安排培训人数较上年度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83.6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228.65万元,增长415.95%。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安排全年支出,2017年实际安排支出为本年度10月至12月部分。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支出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6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费60万元列入全市信息化建设计划,2018年未安排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065.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65.4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810.12万元,减少14.27%。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由社保经费安排支出、需要考核后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假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本年度设备购置费增加。

  其中:

  1.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760.3万元,主要是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445万元,主要是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物业管理费、宣传费、刑事被害人救助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等。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20万元,主要是用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鉴定检验费、翻译费、证人费用、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支出3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鉴定检验费、翻译费、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5.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支出10.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鉴定检验费、翻译费、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6.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支出5.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翻译费、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7.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274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支出。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

  出21.5万元,主要是用于培训的支出。如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等。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83.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基本养老保险。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065.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72.1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86.86万元,增长

  22.54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口径与2017年不同,年度间不具备可比性。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总额81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36.73万元,增长82.97 %,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辆运行经费预算根据定额标准和车辆编制数安排,本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4.34万元,另外由于年度内接待任务存在不确定性,所以预算编制时相对较大。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31%,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24.34万元,增长66.39%,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辆运行费根据定额标准和我院车辆编制数安排61万元,2017年车辆运行费支出为36.6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69 %,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12.39万元,增长162.81 %,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编制时由于年度接待任务的不确定性,因此在编制预算时相对较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严格执行中央规定,控制接待数量、压缩接待费用,以降低公务

  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支出5.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4.21万元,增长326.36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内计划安排各类专业会议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支出21.5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7.42万元,增长52.7 %,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安排培训人数较上年度增加。2017年执行数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9.3万元。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中培训费支出4.78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8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6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与2017年执行数相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2017年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2.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执勤执法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上级指标。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政府性项目、政策性项目、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支出安排数。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物业管理费、宣传费等。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

  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鉴定检验费、翻译费、证人费用、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与审判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鉴定检验费、翻译费、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鉴定检验费、翻译费、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指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翻译费、专用设备维护费等。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如办案差旅费、举报宣传费等。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如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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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