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最高检、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文件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选出了14件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其中,常熟市检察院刘新、陈晓云承办并撰写的“毛某某猥亵儿童案”入选。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1件案件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检案例汇编(第二辑)
2022-01-06 15:31: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