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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常熟市人民检察院邢桂霞同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
2021-06-24 09:02: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喜!喜!喜!

我院检察官又捧回荣誉啦!

  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的决定》,我院副检察长邢桂霞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

  

“守正有为检察人”是个什么样的荣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高检院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聚焦“四大检察”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过程中,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非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省检察院研究决定,评选出100名在全省检察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守望正义、司法为民的优秀检察人员为“守正有为检察人”,予以通报表扬。

自信的笑容,坚毅的眼神,飒爽的风姿

时刻斗志昂扬,永远秉持热爱

“守正有为检察人”

非她莫属!

一起来学习她的优秀事迹吧!

  

  邢桂霞,现任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所带团队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主讲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办理的一起强迫劳动案入选2017年苏州市检察机关十大保障民生案件,一起强迫劳动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优秀公诉人、苏州首届检察精英人才、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暨最佳答辩奖等称号,被授予苏州市检察机关突出贡献奖。

  

  挂牌成立“桂霞工作室”,秉持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的理念,在全市中小学共同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同时将法治进校园的成果辐射社区、青工密集型企业,逐步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桂霞”模式,为全市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2018年,中央政法委重点督办、省扫黑办、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龚某某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邢桂霞和同事们主动请缨、全身心投入办案。该案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

  

  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邢桂霞带领干警们将服务企业的真情化为扎实行动:

  一是积极推动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形成全市涉企刑事案件分析报告;

  二是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途径和举措,依法惩治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实施的各类犯罪;

  三是完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健全涉企风险提示制度等,为护航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立检为公,司法为民”,

她的执着与坚守,

也是常熟检察人行稳致远的一个缩影。

今后,

常熟检察将续写荣誉,奋勇前行,

在新时代“十四五”美好蓝图之中

以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凝聚百舸争流之势,

开拓基层检察工作新局面!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