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孙晓芳
风吹过夜的隧道,走过七十一周年的华诞,见证了三十二年前民事检察的呱呱坠地,一代又一代检察人在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今天我向大家讲述的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常熟某娱乐会所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支持起诉系列案(以下简称音集协案)。
该系列案是检察机关在著作权民事侵权领域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权的积极探索,先后被评为“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作为案件承办人,从个案纠错到维护公共利益,接待过的每个当事人,伏案写作的每篇报告都是成长的历程。
经历职业生涯的“第一次”
作为民事法律监督部门,在专业上要有过硬的本领,要变成专治疑难杂症的专家,要不然哪有底气监督别人呢?音集协支持起诉案是我转型到民事检察部门的第一个案件,我不敢有丝毫大意,一叠叠厚厚的案卷,尽管看得我“一头雾水”,但厘清思路,才能摸清事实,找出真相。
在梳理公益诉讼线索时,偶然发现常熟某些娱乐会所内存在未经授权点播音乐电视作品牟利的现象,因音乐电视作品关乎公共利益与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从检多年从未遇到过的新情况,我静下心来认真研究,从被授权单位顺藤摸瓜确认著作权权利主体,从被动审查案卷材料到主动联系委托诉讼代理单位,从个案到类案,问题不断地深入,整个框架的模型不断地重建,抽丝拨茧般理清了头绪。
审慎与孜孜不倦是必备的素养
阅卷、调查、核实,每个证据都要进行详细的推敲和琢磨。在办理过程中也遇到许多难题,有时看似一个很小的点,却要花上很多时间和心思才能琢磨透。
例如,如何认定损害公共利益,这是发挥支持起诉权的前提,我翻阅丛书,最终从国家版权局在《关于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如何理解适用损害公共利益有关问题的请示》中找到了答案;如何凸显民事支持起诉的诉中介入保护必要性,我从有别于刑事检察职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诉后救济模式来论证查找依据;如何运用多种方式支持起诉,仅仅提供法律意见、帮助调查取证是否完全,我打破固有模式,通过提交支持起诉书、出庭发表独立检察意见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参与诉讼活动。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上述会所的侵权行为属恶意侵犯著作权,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音集协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对被告提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
这份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没有专业技能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民事检察人。可是除了专业,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技能:与人沟通、释法说理、智商情商,能言善辩,耐心与专心……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离不开与法院、行政机关和被支持起诉单位的沟通,每每都觉得自己不够好,离想要的结果还差一点。也经常憋着一肚子气,拼着不服输的劲儿,偶尔很丧,也会安慰自己: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偶尔泄气,看到部门里的队员们还在努力,也要坚持把硬骨头啃下来。
用支持起诉的形式为音集协讨回侵权赔偿费用,在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我开心得像花一样!能够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当好被侵权者的“权益守护者”,为知识产权民事保护提供了优质检察产品,他们给检察机关送上了感谢信,能够收获权利人的高度认可,我体会到了民事检察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总有一种力量激励我们前行
唯志诚者,能致其级。于检察人而言,对案件的极致追求好比一场修炼,以万千锤而铸一器。通过层层筛选,我办理的音集协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推送至最高检。待到国家知识产权日那天,终于看到了音集协支持起诉案榜上有名,我们心花怒放。
法治梦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既要有直击犯罪、刚正不阿的浩然正气,也要有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的职业情怀;既要有让繁华之上再生繁花的情怀,也要有走过荒凉河岸仰望星空的底气。在法治建设的路上,检察人前行的脚步不会停歇,民事检察人的故事一直在继续,风吹过的,路依然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