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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01-10 15:15: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明文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常熟新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融入中心工作,精准护航更高品质“江南福地”建设

  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努力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投身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23件1146人,批准或决定逮捕697件943人;受理审查起诉2631件3493人,提起公诉1919件2572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严重暴力犯罪83件89人,成功办理“两高”交办的涉枪涉爆专案,重罪检察工作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公安机关建立“九类案件”警情检索报告制度,2篇法律文书分别获评苏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秀文书一等奖、二等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运用“专项报告+检察建议”方式,助推消除非法储存售卖汽油、“一老一小”照护机构管理漏洞等突出风险隐患,4份专项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重视,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二是倾力服务保障“企业敢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打造涉企案件“一站式”办理机制,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7件65人,帮助追赃挽损443万元,1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积极融入“六不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联合市工商联等部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会签《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推动合规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依法对6家涉案企业、10名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经合规整改后,稳固就业600余人,5家企业年度销售额超1000万元、年度纳税额超100万元。开展“问需于企·法护企航”专题调研,研发“虞企合规”小程序,促进涉案企业高效整改,更好帮助企业去疴除弊、完善内部治理,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省检察院转发,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占比较大的犯罪结构现状,探索“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延伸治理”的轻罪治理路径。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对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微案件逮捕、起诉必要性审查,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8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611人。联合政法兄弟单位建成简案快办中心,构建公检法司协同联动的快速处理机制,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平均办案期限压缩至15天。探索“提前介入+检调对接”,汇集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促成刑事和解24件,帮助更好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联合公安机关运用“云监管”平台,累计将1732名非羁押犯罪嫌疑人纳入线上监管,实现由“人盯人”到“系统管人”的转变,既有效缓解羁押监管压力,又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得到最高检调研组肯定。

  二、办好为民实事,矢志做群众美好生活法律守护者

  注重察民意、护民利、暖民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

  一是助力虞城天蓝水清地绿。服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成功指控全国首例机动车检测公司使用作弊设备帮助不合格车辆篡改尾气数据案,并报请苏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2.8万元,该案被最高检写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的专项报告。服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与市河长办共同推动16条劣Ⅴ类水体整治,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湿地保护典型案例,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报道,得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服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毛垃圾犯罪3件4人,依法对非法倾倒背后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着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检察长包案、检察官驻点矛调中心办案等方式,依法办结信访案件307件,促进矛盾真化解、问题真解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加强检察听证工作,邀请3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52场次,融合理性释法和感性说理,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共筑“虞城无诈”防线,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404件717人,帮助追赃挽损563.4万元,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推出“小虞说案”普法活动,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反诈宣讲11场次。解生活困难当事人燃眉之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8件,联合市慈善总会等发放救助金127.9万元。探索检察服务基层治理新模式,全省首创在乡镇设立12309检察服务分中心,贴近一线办理案件30件,以“带案下乡”促“检力下沉”,做法被《新华日报》报道。

  三是全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8人、起诉70人。做好司法保护,完善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对38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依法惩治;对40名犯罪情节轻微、经教育后认罪悔罪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联合市司法局、应急志愿者协会等建立青少年阳光滋养基地,开展跟踪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做法被《光明日报》报道。压实家庭保护,实施“港湾工程”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45份,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职责。助推学校保护,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开展校园普法讲座51场次,受众达1.3万余人,1件普法宣传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二等奖。助力社会保护,联合市妇联启动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推动“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嵌入12个板块官方微信公众号。协同政府保护,联合市教育局、民政局等8个部门,推动11个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3万余人次,坚决杜绝有性侵害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接触孩子,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三、深耕检察主业,奋力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可感可触可见。

  一是不断优化刑事检察。深化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率达7%,存疑不捕、不诉案件占比同比分别下降4.4个百分点、2.1个百分点;联合举办同堂培训6场,出台办案指引2份,进一步凝聚办案共识,共同构建检警“大控方”格局。主动与公安机关会签文件,对拟决定不捕、不诉案件听取公安机关意见75次,为检察权规范行使“加把锁”,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联合监委、人民法院出台协作意见,推动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143.1万元。着力防范“纸面服刑”,联合市司法局、卫健委等部门,细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检查、复查、复核流程,依法监督收监执行2人。

  二是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办理通过伪造误工证明、冒名签订合同进行虚假诉讼案件7件,做法被《法治日报》报道。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建立“法律服务+协助取证”机制,帮助2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83.5万元。加强破产领域检察监督,联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会签实施意见,共同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恶意“逃废债”行为。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围绕工伤认定、房屋拆迁等领域,化解行政争议41件,1件案件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遗漏行政处罚事项等情形,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监督意见12件,助力更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是全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紧盯党委政府关注、基层群众关心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突出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出题”,检察机关发力“答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与市委政法委会签《建立“公益诉讼+网格”协作机制的意见》,将公益诉讼触角延伸到全市1251个网格,收集线索56条,同比增长27%。聚焦车辆“炸街”扰民问题,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借力“苏州·中国声谷”技术优势,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噪声污染科学防治,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努力还“静”于民,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锐意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基层检察工作首创活力

  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履职方式,促进更好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

  一是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抓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建设,健全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议、专家“外脑”参与论证等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件35人,1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联盟获评全省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实践典型。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依法对侵犯工程机械行业龙头企业商业秘密案提起公诉,促成被告人赔偿侵权损失125万元,让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企业安心创业。助力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联合市工商联印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联合市司法局制定《涉电商行业矫正对象“监管+服务”工作方案》,获评全省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二是大力推进数字赋能监督。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向系统治理延伸。主动争取职能部门支持,共建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包含28大类164项数据的数字检察数据库。注重在办案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炼规则,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个,运用模型办理监督案件69件。打造具有常熟辨识度的数字检察品牌,运用“债权转让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监督模型,提出监督意见4件,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债务392.1万元,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追究15人刑事责任,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入选第三届江苏智慧法治创新年度案例。

  三是搭建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健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强化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联动协同的意见》,更好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强化“正向衔接”,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件,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做好“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在依法适用不起诉的同时,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并跟进监督,实现罚当其错、不枉不纵。出台《常见不起诉罪名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案件管辖、行政处罚范围、依据和裁量基准,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71件,发出《检察意见书》69份,均被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五、开展主题教育,努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系统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引导全体干警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汇报重大事项、重要情况3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注重以检察履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主义法治风尚,守好建强检察宣传阵地,51篇新闻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大兴检察调查研究,出台“微调研”方案,形成9项调研成果,助力破解难题、推动工作、服务发展,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锤炼业务素能。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浓厚氛围,制定队伍整体素能提升方案,分批实施师徒结对“青蓝工程”,加速青年干警培养,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等省级标兵、能手3人,取得近十年来竞赛最好成绩。引导检察官增强学习运用案例、挖掘案件价值、提炼办案方法的本领,9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深化检察理论研究,17篇论文获评省级以上法学论坛优秀成果,1篇论文获评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一等奖。强化办案团队专业化建设,1个团队获评全国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系全国检察系统唯一。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抽查、核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出台《检察人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内部移送办法》,打造“案件评查+检务督察”联动监督闭环,得到苏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6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视察工作、监督办案等27场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针对性改进工作。深化“阳光检务”,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守护“一城山水,自在生活”等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场次。

  各位代表,2023年是常熟检察“争当全省五好、再创全国先进”的关键之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11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75人次受到上级表彰,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法治苏州建设先进集体,内设科室获得省工人先锋号、省示范档案室、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中心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市纪委监委、政法兄弟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够快,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机制建设还不完善,数字检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还需强化;四是专业化办案团队、检察文化品牌建设还存在短板,复合型人才还比较欠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中心工作,不断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更强担当。聚焦全市“3+5+2”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职能,全力服务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化拓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成果,强化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在检察为民上传递更多温暖。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抓前端、治未病,着力在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深化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参与“润心”行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涉农检察工作,进一步推动检力下沉,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在检察改革上突出更优质效。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健全优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完善紧密衔接的横向一体化履职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促进规范监督、有力监督、有效监督。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锻造更实作风。深化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加强专门人才和办案团队培育。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提升检察官监督能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忠诚担嘱托,感恩勇奋进。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要求,以敢为善为的检察担当、务实高效的检察履职,为谱写更高品质“江南福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常熟检察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