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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1-19 14:03:00  来源: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0年1月1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常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对标市委“十二字”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参与治理。

  悉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出台《关于深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全市“三增三进”的十条意见》,系统化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检察长指导督办、重大涉企案件风险评估等五项机制,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36件181人。打造“问需、问急、问效、问策”工作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等手段,打好服务组合拳。与市工商联会签意见,通过工商联桥梁精准服务民营企业,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与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的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正式投用。相关工作得到省、苏州市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中央媒体采访团集中宣传报道我市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从紧从细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14件1935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228件1639人。受理审查起诉2432件3085人,提起公诉2123件2746人。高效办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6件,妥善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案件4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继续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决用“铁证”办成“铁案”,依法批准逮捕各类黑恶势力犯罪36人,提起公诉36人,相关办案做法被央视报道。

  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实践。发挥法治参谋作用,聚焦犯罪案发动态和背后成因,先后对危害安全生产、妨害公务等类型案件开展专题研判,报送情况反映、分析报告12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与市监察委员会会签纪要,完善提前会商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积极参与社会顽疾治理,成功办理苏州地区首例以容留卖淫罪追究房东刑事责任案,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运用法治方式参与行业治理,依法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2件检察建议分别获评苏州检察机关精品检察建议、优秀检察建议。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回应百姓期盼中彰显新担当

  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推动民生检察工作往深里做、往心里做,坚定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聚焦提升群众安全获得感,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1人,起诉43人,办理“黄赌毒”案件131件256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聚焦护好群众“钱袋子”,依法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489人,起诉598人,及时建议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聚焦营造群众优质生活环境,积极参与“263”等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56人,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7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3人,回应群众对环境、食品安全、公民隐私的保护期待。

  倾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0件85人,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不批捕31人、不起诉19人。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在苏州地区率先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确保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得到综合救助。启动保护未成年人“蔚蓝计划”,推出“开学第一课”、“校园普法竞赛”等法治教育套餐。相关活动覆盖113所中小学校,吸引5万余名青少年参加,江苏法制报头版予以报道。选派2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的学生团队分别在全省和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模拟法庭大赛中斩获佳绩。

  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做好检察环节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82件,除无联系方式等原因无法回复的情形外,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努力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化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调处各类纠纷211件,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办理的刘某某信访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央视报道,并被中组部列入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程。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32万余元,助力精准脱贫。“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获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传播新价值

  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8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221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取证不规范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件次,监督立案19人,依法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2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93名不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对报请特赦的9名社区服刑罪犯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12人。1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1件案件获评苏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秀案件。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化与人民法院良性沟通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建立“重自行调查、重协调借力、重深挖彻查”办案机制,办理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17件,涉案金额434万余元,移送犯罪线索1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0件,助力执行攻坚。依法支持适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4件,支持起诉金额480万余元,支持意见均被法院采纳。1件案件获评苏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典型案件。

  深化公共利益检察保护。出台《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十五条意见》,先后围绕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中小学校食堂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扩面提效。紧扣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排摸公益诉讼线索62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42万余元;对网络餐饮平台经营服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监督成效。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1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探索诉前污染损害自愿修复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巡回工作站建设,得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激发改革创新势能,在做强做优监督中实现新发展

  树牢客观公正的办案理念,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变革。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有力巩固前期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坚持贯彻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理念,理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相应内设机构对应关系,重新调整后共设立8个内设部门,其中业务部门6个、综合部门2个。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运行原则,精心培育专业化办案组织,办案质量有效夯实,无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情况,有罪判决率100%,扫黑除恶办案团队荣获苏州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对2261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75.2%,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7%,位居苏州检察机关前列。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实行“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办案模式,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用19%的办案力量办理了55%的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与司法局会签《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工作细则》,在检察办案区、看守所设置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1731件次。

  扎实推进全类型犯罪预防。更加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以预防犯罪为切入点开展工作,力求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突出预防重点开展“大调研”,在前科人员犯罪、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等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预防成果5项。突出特殊群体保护开展“大普法”,联合教育等部门启动常熟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扎实开展侵害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预防宣传。突出参与区域一体化法治建设开展“大防控”,加强与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兴市检察机关协作,集中研讨长三角毗邻地区醉驾犯罪防控举措,调研成果分别得到省、苏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立足事业长远发展,在强化自身建设中积蓄新动力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努力建设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向王勇同志学习”、“学习常德盛精神”等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在坚守初心上永葆本色,在为民服务上勇担使命,在司法办案中追求极致。切实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21次,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打造新时代党建“合心”工作法,高标准建设“常检微党校”、“党员文化中心”等“海棠花红”系列阵地,提升党支部工作活力,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鲜明导向。

  争先创优激发队伍活力。咬定“勇于争第一,再创省先进”的奋斗目标,激发干事创业火红热情。发挥班子带头示范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一线直接办案常态化,共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39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2项省级调研课题成功申报立项,8篇调研论文获评省级以上法学论坛优秀成果。持续打造“常检小课堂”等培训载体,提升检察官专业化办案能力,干警中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苏州市“十佳巾帼政法干警”、苏州市“三新四创”好青年等先进典型。

  持之以恒做实内外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央“三个规定”和省检察院“十条禁令”,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7批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通“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7场次,举办检察新闻发布会3场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29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048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检察门户网站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网站。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工作深刻变革的一年,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施行,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完成重大调整。站在新起点上,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先进集体,蝉联苏州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37项工作、75人次受到上级表彰,17件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典型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还不尽匹配;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不够充分;三是检察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领军型检察人才紧缺;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下大力气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市委“促发展、补短板、解难题、精管理、抓落实”工作主线,推动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努力以拼的状态实现进的跨越,为全市“三增三进”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为“中国之治”常熟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紧扣发展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坚持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并重,继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深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努力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污染环境等犯罪打击力度,保护创新发展、绿色发展。

  二是强化主责主业,聚焦公平正义增强监督质效。统筹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强化改革驱动,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检察品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新的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加强检察网信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放大办案效果。

  四是强化全面从严,注重素能培养锻造过硬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以贯之抓好队伍政治建设。深化检察官专业素能培训,加快领军型人才培养。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严管促规范。努力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声音穿透法律圈,融入群众的“朋友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拼出常熟高质量发展新天地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编辑: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