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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09 17:04: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积极践行“为民服务、为党分忧”宗旨,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为我市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优势,建设“强富美高”新常熟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倾力服务发展大局,提升检察贡献度

  坚持把顾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主旨,积极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务实举措呼应对接市委中心工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6件59人,提起公诉6件32人。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软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苏州首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形成对黑恶势力震慑效应。全面分析我市近三年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发案情况,提出针对性打击对策,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总结报送“软暴力”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经验,被省院采纳并出台有关办案指引,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充分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出台《关于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典范城市工作的十二条意见》,明确惩治、预防、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设立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检察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集中管辖破坏长江苏州段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依法办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案件127件235人,其中长江口垃圾倾倒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深入护航全市“263”专项行动,助力“331”、“散乱污”专项整治,妥善办理有关责任事故、妨害公务、污染环境等案件92件151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聚焦社会治理难点、社会关注热点,先后提出各类情况反映、分析报告、检察建议等48篇,主动贡献检察智慧,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如,对《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修订实施以来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进行专项分析,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得到市委、市人大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结合办案,创新运用“枫桥经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相关经验在中国法学会第十五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上作交流。邀请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群众代表等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取得当事人充分信任与配合。妥善处理各类信访242件,同比上升37.5%;办理检调对接18件,调解履行金额308万余元。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把强监督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核心,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多赢共赢。

  严把批捕关、起诉关。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63件1798人,同比下降1.6%,批准或决定逮捕1010件1393人。受理审查起诉2314件3116人,同比下降3.0%,提起公诉2081件2759人。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定期开展质量评查,继续保持无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情况,有罪判决率100%。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213人。深入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对35名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深化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司法效率,探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7件98人。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26次,对侦查取证不规范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2件次,依法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7件。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对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66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逮捕强制措施58人,监督109名服刑罪犯履行财产刑。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6件;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办理利用虚假租赁合同等阻碍执行案件15件,涉案金额4529万余元。

  提升法律监督效果。规范检察建议制发,强化检察建议运用,坚持当面发送、当面沟通、当面释法、当面研究落实,得到被建议单位充分接受。如,在办理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中发现,长江流域存在禁渔期干流区域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对此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江苏省海洋与渔业管理局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长江、淮河流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将办理案件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通过拍摄专题片、以案释法等方式,多维度扩大办案效果。如,结合办理的相关盗窃案件,邀请高检院影视中心拍摄《千元盗窃案背后》节目,被中组部列入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程。

  三、准确把握民生需求,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坚持把新时代新要求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能,着力推进检察供给侧改革,在精准扶贫、风险防范、公益保护等领域为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传递司法温情。推出救助刑事被害人“1+N”工作法,开辟网络众筹、义工组织和社会团体帮扶等救助渠道,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体系。其中,办理的雷宇宸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维护民生十大典型案件”,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以及《检察日报》头版予以报道。研发“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获得国家版权局登记认证,救助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即可申请司法救助,大大缩短办理周期,真正让科技“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受理救助申请27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8万元。

  开展犯罪预防。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机制,成立犯罪预防中心,开展检察环节全类型犯罪预防工作。在有关单位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协作联动,针对机关单位、民营企业、普通群众、在校学生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预防和法治宣传43场次。联合邮政部门共同开展“犯罪预防邮路新征程”系列活动,联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建设“常熟市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特定行业领域专题犯罪调查,形成有关金融监管、非公企业、前科人员再犯罪等专项犯罪预防报告11份。相关经验得到苏州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深化公益保护。自觉把公益诉讼融入党政中心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项“公益诉讼基金”,有效解决线索发现难、损害修复难等问题。先后在环境资源、食品药品、文物古迹保护等领域开展检察调查58次,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同比上升50%,索赔环境资源损害修复费679万余元。对“阳澄湖”大闸蟹销售、农副产品交易、学校食堂餐饮配送等领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凝聚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把谋发展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关键,以办案为中心,以创新为驱动,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对接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由一个办案机构、一名检察官同时行使批捕、起诉职责。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配置检察资源,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全面平衡发展。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团队,综合考量案件类型、案件数量以及复杂难易程度等因素,设置公共安全、未成年人、经济犯罪等7个检察官办案组。坚持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全年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17件。组织开展全员轮训3次,全面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保准确及时贯彻落实。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运用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管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破解司法工作难题,为高质量办案提供有力支撑。投入使用视讯综合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减少不规范司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成功处置信访人员企图自残自杀等突发事件2起。深度应用“苏检掌上通”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江苏检察门户集群网站,打造掌上、网上检察院。建成投入使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提审系统,充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公办案效率。

  构建良性公共关系。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工作通报会等活动19次。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52条、重要案件信息1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120份。建成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律师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多项职能,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制定出台《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工作细则》《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活动中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狠抓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把重自强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良方,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树立精诚团结的风气,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根本。结合省委“学习新思想,改革再出发,开放迈新步,发展高质量”主题,在全院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力争一流求突破”大讨论活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学宪法、谈检察”系列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宪法修正案精神上来,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去。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17场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做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

  始终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树立工作业绩导向,先后评选 “巾帼之星”、“季度之星”等先进典型,在全院大会上分批作交流。优化员额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常态化开展“小课堂”等活动18场次,营造以学促做的优良氛围。侦监、公诉、法警等工作在全省绩效考核通报中名列前茅,先后有15名干警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竞赛中获奖。其中,在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中包揽7个奖项中的5个,在全市、全省检察机关PPT工作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团体总分第一、个人单项第一。

  始终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坚持执纪在前,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整治“四风”苗头性问题,用严明纪律约束队伍、塑造队伍。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汇总形成《制度汇编》,构建按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体系。结合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汇编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18)》。出台《关于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检察干警日常行为。坚持每月开展检务督察,从细节着眼,从小事抓起,从根本上强化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举措手段还不够丰富,检察贡献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在转变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方面还不够及时,争先进位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在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方面,成效还不够突出,检察改革的效能还需进一步释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市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全面打造过硬队伍,为我市冲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落到实处,在扫黑除恶、防范风险、污染防治等领域贡献检察智慧。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当“守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二是狠抓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始终正确把握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通过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优化司法理念,回应民生关切。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落到实处。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与非罪界限,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全力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切实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四是科学布局规划,深化智慧检务。推进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实用、好用、管用的智慧检务平台,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度运用上级检察机关各项网信推广项目,不断提升智慧办案、智慧监督、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水平。聚焦人性化,加强基层首创探索,真正方便群众。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严肃认真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补短板,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上下功夫。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检务督察督促机制,引导干警严守纪律红线,自觉维护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谱写新时代常熟改革开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陈雅